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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及管理

建筑署为政府拥有和政府资助的设施提供以下三大范畴的服务:

 
策略及管理 设施保养 监察及咨询服务(亦包括半政府机构) 设施发展 策略及管理

我们的理想、使命及信念

理想

理想

  • 服务社会,关顾社群,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提升生活环境质素。
使命

使命

  • 确保社区设施质素卓越、具成本效益及持续发展
  • 确保社区设施保养妥善及具成本效益
  • 就社区设施及相关事宜提供优质专业顾问服务
  • 向建造业推广最佳作业守则
核心信念

核心信念

  • 专业
  • 承担
  • 问责
  • 诚信
  • 博识通才
  • 精益求精
  • 精诚团结
  • 群策群力
  • 关顾社会

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方针

在我们的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政策下,我们致力透过部门的工作推动香港的可持续发展。于公共楼宇和设施提供多方面的技术服务时,建筑署致力︰

  • 以最高的专业标准达致与客户所议定的要求;
  • 在提供服务时,以爱护环境为己任,实施节约能源,防止污染,减少耗用天然资源以保护环境;
  • 妥善管理我们的健康及安全风险,确保为员工、承办商及其他可能受本署工程影响的人士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
  • 遵守一切合规性义务,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在可行情况下,采用比法定要求更严格的标准;
  • 为所有员工提供充足的资源及培训,并对为本署工作的人士提供适当培训,以便不断改善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以加强表现及效率;以及
  • 向工程伙伴、建造业及巿民大众推广本署在品质、环保、健康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宗旨。

管治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政府机关,我们严格地遵守公务员事务局拟订的各项政策,以作为内部管治的规范。

为了达至卓越的服务及持续改善营运效率,于可行情况下,我们采用国际标准及业界良好作业守则。我们的综合管理系统符合品质管理系统(ISO 9001)、环境管理系统(ISO 14001)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OHSAS 18001)等国际标准。自2014年起,建业中心的综合管理系统亦已符合能源管理系统(ISO 50001)。按着建筑署的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方针、理想、使命与核心信念为本,我们的综合管理系统有助我们提供卓越的服务及持续改善营运绩效。

除了设立综合管理系统外,我们亦遵循发展局制订相关的安全指引,确保建筑署工程合约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文及计划,例如工地安全培训、「支付安全计划」及「工地安全之星奖励计划」等,于合约上清晰列明。为保障雇员的权益及发展,我们全面遵守《雇佣条例》,及提供一系列的福利及培训机会。所有大型建筑项目均会派驻劳资关系主任,一旦承建商与工人出现任何劳资纠纷,便可及早妥善处理。

我们的高层议会由建筑署署长主持,负责统筹建筑署的管理及运作策略。其具体职责包括拟定部门的可持续发展策略、政策和目标,以及配合综合管理系统,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可持续发展绩效检讨。

高层议会成员:

people
  1. 梁冠基太平绅士,建筑署署长
  2. 林余家慧太平绅士,建筑署副署长
  3. 陈泽斌先生,助理署长(建筑设计)
  4. 麦家俊太平绅士,助理署长(屋宇装备)
  5. 许赵健先生,助理署长(物业事务)
  6. 李咏儿太平绅士,助理署长(工料测量)
  7. 梁国栋太平绅士,助理署长(结构工程)
  8. 何永贤太平绅士,工程策划总监/1
  9. 翟荣邦先生,工程策划总监/2
  10. 谢昌和先生,工程策划总监/3
  11. 关咏逑女士,部门主任秘书

我们内部另设多个督导委员会以监督建筑署内不同范畴的运作。

管治架构

 
管治架构 客户要求/持份者意见 项目管制委员会 策略规划委员会 监察及咨询委员会 客户/持份者满意度 环保建筑物委员会 综合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策划 实践 监察 改进 监察及咨询服务 设施发展 设施保养 高层议会 管治架构

风险管理

我们风险评估,辨识及监控与日常营运相关的风险,并于部门层面及工程项目上汇报。我们已制定及进行了相关的风险消减计划,务求将风险减至最低。

在部门层面上,我们为透过综合管理系统辨识和管理各项服务及营运活动在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上的潜在风险。

在发展所有工程项目时,我们均会遵循工务科技术通告(工务)第6/2005号《工务工程实践系统化风险管理》的指引。我们采用生命周期的方法,管理由概念阶段至竣工的潜在风险。在施工期间,我们的工程项目小组会举办综合管理工作坊,邀请各方持份者参与,共同分析风险,并预先拟定有效的管控措施。

为确保廉洁的工作文化,所有员工需要秉持最崇高的道德标准和专业诚信,并严格遵循《防止贿賂条例》订明的原则。如发现任何涉嫌贪污或贿賂罪行,会立刻向高层议会及廉政公署举报,以便彻查。在汇报年度内,我们并无发现任何贪污或贿賂罪行。

参与外界组织及委员会

除了履行职务外,我们多位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多个专业团体及委员会事务,为本港各类措施提供法例咨询、专业意见及技术指导,包括草拟及实施关于建筑设计及建筑议题的公共政策。建筑署人员参与相关的组织包括:

  • 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受托人委员会:负责信托事务的行政工作;
  • 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研究和评审规划及土地发展议题的相关政策;
  • 政府产业策略小组:研究及决定所有关于提高工地使用率的事项;
  • 设施策略小组:检查和审批小型建筑工程项目的申请;
  • 綠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督导委员会:界定綠化、园境及树木管理政策的策略方向,监察政策的推行情况;
  • 香港绿色建筑议会属下的绿建标签委员会、业界标准委员会和政策及研究委员会,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 保育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就保育历史建筑相关事宜提供意见;
  • 推动綠色建筑督导委员会:制定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的策略,并就有关措施提出建议;
  • 公众填料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管理公众填土和回收物料的策略;以及
  • 活化已修复堆填区资助计划督导委员会:就该计划的运作安排及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