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的主要職責是為政府擁有和政府資助的設施提供以下三大範疇的服務:
理想
使命
核心信念
建築署制訂部門的品質、環境、健康及安全政策,致力實現我們透過部門的工作推動香港長遠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本署竭誠在興建和維修公共設施及向客戶提供專業及技術服務,建築署亦致力:
我們恪守部門的理想、使命及核心信念,以品質、環境、健康及安全政策作基礎,同時在可行情況下確保服務符合國際標準,應用業界良好作業守則來持續提升運作效率。建築署的綜合管理系統已通過品質管理系統(ISO 9001)、環境管理系統(ISO 14001)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OHSAS 18001)認證。自2014年起,建業中心的綜合管理系統更取得能源管理系統(ISO 50001)證書。高層議會亦會最少每年進行一次監察和檢討我們的綜合管理系統表現,務求逹致精益求精。
我們擬定和實施多項風險管理緩解方案,盡量緩解或避免風險發生,並讓負面影響減至最低。我們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程序是透過風險辨識、評估、紓緩和監控,來鑑別於日常營運相關的主要潛在風險,並在部門及工程項目層面作匯報。
以發展局其下部門的角度,我們依據綜合管理系統的框架,在品質、環境、健康及安全方面,辨識和管理與本署服務及日常運作相關的潛在風險。
建築署嚴格遵照發展局發布的指引,例如:工務科技術通告(工務)第6/2005號《工務工程實踐系統化風險管理》,實施風險管理策略,以完善控制轄下所有工程項目的風險。每宗工程項目以整個生命周期,即由開始至竣工,作全盤考慮以管理工程項目裡的潛在風險。工程項目小組會舉辦綜合管理工作坊,詳細評估風險並擬定有效的防範性管控措施。
建築署一直秉持高度道德標準和專業誠信,所有員工必須嚴守《防止賄賂條例》。如發現任何涉嫌貪污或賄賂罪行,定必立刻向高層議會通報及向廉政公署舉報以作徹查。在匯報年度期間,我們並無發現任何貪污或賄賂罪行。
作為政府轄下機關,我們致力保障員工的僱傭權利,支持他們提升技能,從而推動部門不斷進步,創出更卓越表現。我們全面遵守《僱傭條例》的規定,向員工提供多元化的福利及培訓機會。建築署除了實施綜合管理系統,亦遵循發展局發布的《工地安全指引》,確保工程合約涵蓋相關的條文,例如:工地安全培訓、「支付安全計劃」及「建築署工地安全之星獎勵計劃」等等。所有大型工程項目均會派駐勞資關係主任,以便及早處理一旦承建商與工人出現任何勞資糾紛,作出妥善安排。
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務之餘也積極參與多個專業團體及外界委員會的事務,為本港各類措施提供法例諮詢、專業意見和技術指導,包括草擬及實施關於建築設計和建築議題的公共政策。建築署高級人員參與的可持續發展相關組織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