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為政府擁有和政府資助的設施提供以下三大範疇的服務:
本署的營運經費來自基本工程項目儲備基金,所有撥款的運用均由立法會批核、監督和審查。
於2017年,我們開展了35項新的工程項目和合約,合共創造了4,947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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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2016-17年度,我們在2017-18年度的整體開支增加約1.61%[1]。下圖顯示2017-18年度部門開支和不同服務範疇工程項目開支的分布 [2]。2018-19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預算案的「建築署管制人員報告」詳載了我們2017-18年度的財務資料及主要表現,可於www.budget.gov.hk網頁瀏覽。
[1] | 2017-18年度實際部門開支為20.6544億港元,較2016-17年度實際部門開支20.3268億港元增長約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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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築署的服務分三個範疇:監察及諮詢服務、設施保養及設施發展。 |
成立日期:1986年4月11日
職員編制:1,860人(截至2018年3月31日)
總部: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其他辦公地址:
總樓面面積:34,339.47平方米
服務規模(2017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