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署的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拥有和政府资助的设施提供以下三大范畴的服务:
理想
使命
核心信念
建筑署制订部门的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政策,致力实现我们透过部门的工作推动香港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本署竭诚在兴建和维修公共设施及向客户提供专业及技术服务,建筑署亦致力:
我们恪守部门的理想、使命及核心信念,以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政策作基础,同时在可行情况下确保服务符合国际标准,应用业界良好作业守则来持续提升运作效率。建筑署的综合管理系统已通过品质管理系统(ISO 9001)、环境管理系统(ISO 14001)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OHSAS 18001)认证。自2014年起,建业中心的综合管理系统更取得能源管理系统(ISO 50001)证书。高层议会亦会最少每年进行一次监察和检讨我们的综合管理系统表现,务求逹致精益求精。
我们拟定和实施多项风险管理缓解方案,尽量缓解或避免风险发生,并让负面影响减至最低。我们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是透过风险辨识、评估、纾缓和监控,来鉴别于日常营运相关的主要潜在风险,并在部门及工程项目层面作汇报。
以发展局其下部门的角度,我们依据综合管理系统的框架,在品质、环境、健康及安全方面,辨识和管理与本署服务及日常运作相关的潜在风险。
建筑署严格遵照发展局发布的指引,例如:工务科技术通告(工务)第6/2005号《工务工程实践系统化风险管理》,实施风险管理策略,以完善控制辖下所有工程项目的风险。每宗工程项目以整个生命周期,即由开始至竣工,作全盘考虑以管理工程项目里的潜在风险。工程项目小组会举办综合管理工作坊,详细评估风险并拟定有效的防范性管控措施。
建筑署一直秉持高度道德标准和专业诚信,所有员工必须严守《防止贿賂条例》。如发现任何涉嫌贪污或贿賂罪行,定必立刻向高层议会通报及向廉政公署举报以作彻查。在汇报年度期间,我们并无发现任何贪污或贿賂罪行。
作为政府辖下机关,我们致力保障员工的雇佣权利,支持他们提升技能,从而推动部门不断进步,创出更卓越表现。我们全面遵守《雇佣条例》的规定,向员工提供多元化的福利及培训机会。建筑署除了实施综合管理系统,亦遵循发展局发布的《工地安全指引》,确保工程合约涵盖相关的条文,例如:工地安全培训、「支付安全计划」及「建筑署工地安全之星奖励计划」等等。所有大型工程项目均会派驻劳资关系主任,以便及早处理一旦承建商与工人出现任何劳资纠纷,作出妥善安排。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之余也积极参与多个专业团体及外界委员会的事务,为本港各类措施提供法例咨询、专业意见和技术指导,包括草拟及实施关于建筑设计和建筑议题的公共政策。建筑署高级人员参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组织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