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及組織架構
建築署為政府擁有和政府資助的設施提供以下三大範疇的服務:
監察及諮詢服務 ─ 宗旨是有效地向政府及半政府機構提供專業和技術意見,並監察政府資助及委託的工程。
設施保養 ─ 宗旨是就樓宇及設施的維修和翻新,提供有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專業和工程管理服務。
設施發展 ─ 宗旨是就樓宇及有關設施的設計及建造,提供高效率、具成本效益及適時的建築和相關的專業及工程管理服務。
建築署為政府擁有和政府資助的設施提供以下三大範疇的服務:
監察及諮詢服務 ─ 宗旨是有效地向政府及半政府機構提供專業和技術意見,並監察政府資助及委託的工程。
設施保養 ─ 宗旨是就樓宇及設施的維修和翻新,提供有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專業和工程管理服務。
設施發展 ─ 宗旨是就樓宇及有關設施的設計及建造,提供高效率、具成本效益及適時的建築和相關的專業及工程管理服務。
在我們的高級管理層監督和指導本署的整體可持續發展策略和政策之下,我們已委派代表及成立多個小組來實現整個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有關代表及小組包括監測和諮詢委員會、綜合管理委員會、環保建築物委員會、企業智慧督導委員會、環保經理、綜合管理工作小組、綜合管理組、部門安全及環境顧問組、職安健代表工作小組,以及拆建物料審閱委員會。